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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建設管理制度7篇

更新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29

施工安全建設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安全建設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演練,以及安全檢查與評估機制。這些組成部分旨在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并提升工地的整體安全管理效能。

培訓內容

安全培訓內容應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安全法規(guī)知識:讓員工了解并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

2. 施工安全規(guī)程:講解各類施工設備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確保作業(yè)人員能夠正確、安全地進行工作。

3. 風險識別與防范:教育員工如何識別潛在的安全風險,學習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方案。

4. 應急救援技能:培訓員工基本的急救技巧,如心肺復蘇、止血包扎等,提高應對突發(fā)狀況的能力。

5. 安全文化理念:培養(yǎng)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其養(yǎng)成良好的安全習慣,形成“人人關注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的氛圍。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的制定需結合施工項目的特性和可能面臨的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1. 火災事故:設定疏散路線,配備消防器材,定期檢查其有效性,訓練員工快速、有序地撤離現場。

2. 坍塌事故:制定緊急撤離計劃,設置安全警戒線,確保在不穩(wěn)定條件下能及時停止作業(yè)。

3. 電氣事故:明確斷電程序,配置絕緣工具,教育員工避免接觸裸露電線。

4. 中毒與窒息:設立有毒有害物質儲存和使用規(guī)定,提供呼吸保護設備,并進行使用培訓。

5. 天氣極端事件:針對暴雨、雷電等天氣,提前制定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重要性

施工安全建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關乎每個工人的生命安全,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良好的安全管理體系能降低事故率,減少經濟損失,維護企業(yè)的聲譽。通過系統的安全培訓和預案演練,可以提升員工的安全素質,增強團隊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從而保證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在施工行業(yè)中,安全是生產力,是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的基石。因此,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建設管理制度,是我們每一位管理者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我們贏得市場競爭的關鍵所在。

施工安全建設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本

(一)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施工,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的操作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杜絕或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根據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技術要求,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三)根據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技術要求,選擇符合安全資質要求的施工企業(yè)。

(四)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對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進行安全防護。

(五)必須審查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理文件,監(jiān)理單位應當將施工安全納入監(jiān)理范圍,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

(六)為施工提供的各類產品和安全設施應當保障人體健康,符合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七)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八)對于存在危險因素施工作業(yè),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安全作業(yè)設計,經批準后才準予實施。

(九)安全技術資料應當專人管理,做到及時、完整歸檔。

(十)天然氣站場及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安全規(guī)定、防火制度等標牌。

(十一)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干凈、暢通,有交通指示標志。施工現場的溝、坎、井應當填平、設圍欄或者蓋板;危險地區(qū)應當懸掛警戒標志,夜間應當設置紅燈示警。

(十二)施工現場應當建立防火和危險品保管、使用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設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

(十三)現場工程人員應當遵守施工安全的技術標準、操作規(guī)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F場工程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業(yè)程序、作業(yè)條件、作業(yè)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十四)施工現場發(fā)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向上級和當地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報告。由于我方人員失職造成的,根據情況對當事人追究責任。

(十五)本規(guī)定由公司工程技術管理部負責解釋。

(十六)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工程技術部安全管理目標

(1)2月20日至2月25日對收假的各施工項目部展開開工前的安全大檢查

(2)2月25日—3月5日開展三級入場教育;

(3)4月1日—30日開展施工現場100%戴安全帽及安全防護用具的雙百活動。

(4)5月1日—5月30日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周”活動及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文明安全工地驗收及安全生產紅旗工地檢查,推動施工現場小責任區(qū)整潔,大現場文明標準化管理;

(5)6月—7月30日施工用電預防觸電傷亡專項教育活動及文明施工教育。

(6)8—9月份開展小責任區(qū)整潔,大現場文明標準化檢查活動,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復查及驗收。

(7)9月15日—12月25日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活動,重點開展對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動;

(8)12月25日—12月30日進行安全生產總結,表彰當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先進集體與個人。

(10)全年不發(fā)生一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

(11)去年不發(fā)生一般以上生產事故(設備事故、管網施工、爆炸事故、操作事故、火災事故)

(12)不發(fā)生一般以上同等的工程建設事故、環(huán)保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第2篇 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對生產因素具體的狀態(tài)控制,使生產不安全的行為和狀態(tài)減少或消除,避免事故的發(fā)生,尤其是避免引發(fā)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在施工管理中安全工作要有針對性,要把安全技術與具體施工環(huán)境相結合,要有創(chuàng)造性的開展工作,切實保障安全,促進生產。

根據自己十多年的施工管理,現就建設項目安全施工談幾點看法:

1、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新觀念

1.1堅持“以人為本”

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要避免事故的發(fā)生,就必須管好“人”,這個主要因素是一切行為的主體。

堅持“以人為本”就是用制度來約束人,用知識來武裝人,用愛心來幫助人。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都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誤有關),減少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fā)生。本著“抓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承擔起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明確各人員的安全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經濟獎罰制度。

1.2 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

結合工程幾點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要做到適時和因人施教,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檔案登記工作。由于班組施工人員多為打工的農民工,相應的個人文化素質不高,所以在教育與培訓中,應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講述,并進行事例講解,講解操作過程中那些是易發(fā)生的不安全因素,那些是危害因素,以及如何去防范,在施工現場要用警示牌明示,務必做到實效,切不可走過場。

安全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一定要符合實際情況。

堅持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3 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在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時,要求各施工隊必須有安全協管員,由項目部安全員統一管理。要實行分塊包干,責任落實到人,要定時進行安全考核,不定時安全檢查,安全考核和監(jiān)督采取網格式巡查,定期公布巡查情況,獎優(yōu)罰劣,對于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按照“三定”原則,務必落實整改,決不姑息。決不能把安全工作僅停留在文字和口頭上,重要是落實和執(zhí)行。

2 要有特色地進行安全管理

2.1 編寫實際操作性的安全生產計劃

先明確安全工作目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根據安全計劃編寫:安全費用計劃,安全教育計劃,安全技術方案計劃。

按照計劃去貫徹落實,認真執(zhí)行,并在施工變化中進行調整和補充,使安全工作有序的進行。

2.2 把握重點,攻克難點

施工工作中的每個細節(jié)都涉及到安全,根據有關資料統計: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等是常見的安全事故。所以在實際工作中應根據施工現場明確安全工作的重點。同時遵照建設部1999年頒布實行的強制性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6-99)的內容逐項檢查落實。

把安全生產管理與施工進度的矛盾,做為工作的難點。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之間的矛盾,圍繞施工生產這個中心,不拘于形式,做好后勤保障。在實際施工生產中,由于外部環(huán)境不斷變化,安全管理也要進行動態(tài)管理。

3 與時俱進,追求創(chuàng)新的觀點

“安全生產,警鐘長鳴”,杜絕任何麻痹思想,即使有一點成績也不能沾沾自喜。要善于學習不斷總結,借鑒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要有不恥下問的精神。同時經常保持與當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jiān)督部門的聯系,了解行業(yè)動態(tài),使我們的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始終保持先進性。

以上只是個人的粗淺認識,通過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臺階。

第3篇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范

一、建筑施工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建筑行業(yè)的支柱地位越來越得到體現,國家對建筑施工安全也越來越重視,加大了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監(jiān)管力度,使我國建筑業(yè)的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和重特大事故都有所下降,建筑業(yè)總的安全狀況趨于好轉。但是,我們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形勢仍然不容樂觀,由于國內建筑市場,目前大都采用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的項目承包責任管理體制。采用項目承包責任制,層層分包,在安全管理方面,不盡如人意,建筑施工領域中的各種大小安全事故此起彼伏、層出不窮就說明了這個問題。

施工企業(yè)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否,已經引起了媒體及社會的廣泛關注。企業(yè)安全生產,漸漸成了一塊形象招牌。如何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跟上社會經濟發(fā)展的時代脈搏,已是一個十分迫切的問題?,F主要介紹建筑施工中存在以下幾個安全問題:

(一)建設單位安全管理問題

將建筑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層層分包給不同單位,導致施工管理不嚴格、安全培訓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沒有。為了中標,只能把利潤降低,而包工頭又要追求最大利潤,所以會減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額開支,導致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斷出現。

(二)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主要的安全問題

勘察、設計單位不按要求進行勘察或設計,或改變勘察設計文件、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使勘察設計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證建筑物和施工人員的安全;或是某些老板為了逃避更多的報建費,要求設計單位出雙份圖紙,增加了安全隱患。監(jiān)理單位未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認真的審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沒有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措施的情況進行認真監(jiān)理,發(fā)現事故隱患時,也未采取果斷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

二、抓好安全教育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標準是建筑施工企業(yè)內部實施施工現場安全全過程的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標準堅持“以人為本”,從人、機、料、法、環(huán)五個不同的方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統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從目前建筑業(yè)的人員素質來看,在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80%以上來自農村,其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較差,從業(yè)人員必須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達到的以下要求:

首先是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法律法規(guī)中有很多關于安全生產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建筑施工企業(yè)搞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須掌握有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建筑施工是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安全生產過程的危險源也非常多,對任何一個危險源未進行識別和評價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從業(yè)人員作為建筑施工企業(yè)活動的具體操作者,必須掌握與生產有關的安全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yè)人員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最后是必須掌握有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在可能導致從業(yè)人員生命危險的緊急情況下,從業(yè)人員應當了解掌握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

(一)安全教育的現狀

1、缺乏適合市場經濟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

我國工程建設投資體制的變化使原有的建筑生產安全管理己經不適應現在的建筑生產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導的安全管理出現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關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政府監(jiān)管效率低,社會監(jiān)督體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適合市場經濟規(guī)律的、法律手段與經濟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尚未形成。

2、法律法規(guī)多而不全,執(zhí)行力不夠

我國法律的“環(huán)境與健康”過于薄弱。對建筑活動中“環(huán)境與健康”的重視,己經成為國際普遍關注的話題。工程建設的目標體系已經由傳統的“成本-造價-質量-工期”體系,轉向“成本-造價-質量-工期-環(huán)境與健康”體系。國際標準化組織也己制定了環(huán)境管理體系。

3、管理部門職能轉變滯后,管理出現真空

隨著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國家機構改革,企業(yè)改制,企業(yè)逐漸脫離了行業(yè)行政管理的束縛,成為了市場中獨立的行為主體。與此相適應,建設部及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成為國家建筑安全專項監(jiān)督職能的履行者,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則成為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督職能的履行者。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與專業(y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分開

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實際上處于分散管理狀態(tài),并未真正做到行業(yè)管理。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標準、管理模式不一致,傷亡事故統計數據失真,管理工作職責交叉不清。

5、監(jiān)理、設計等單位的監(jiān)管不到位

建設項目工程有時需要多家施工單位及多工種密切協作,作業(yè)工序復雜,作業(yè)條件及環(huán)境差異性大,導致危險源復雜多變,存在大量不確定性,以及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的監(jiān)管部到位,這些都給安全施工帶來極大困難。

(二)安全教育實施措施

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①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教育培訓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②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工作,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組織施工安全作業(yè);

③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季節(jié)性施工準備工作;

④經常進行預防性試驗,對機械設備做好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確保設備性能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⑤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⑥及時發(fā)放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2、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①冬季施工宿舍內采用燃煤取暖應防止住宿施工人員一氧化碳中毒,宿舍應保證足夠的通風條件;每間宿舍根據房間大小設置通風漏斗,通風漏斗尺寸:長不小于50cm、下口寬不小于30cm、上口寬不小于5cm,每間設置的通風漏斗至少不少于3處。

②每日熄燈前設專人封火,燃煤采暖設施嚴禁敞口,應將爐盤、爐蓋扣嚴;如爐盤、爐蓋不能完全扣蓋嚴密的,應用黃土泥將其抹嚴,以防煤氣滲漏。

③取暖設施排煙管道安裝,每節(jié)管道承口應朝介質流通方向安裝,接口處并用膠帶封好;排煙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于50cm,立管不得少于2.0m,水平管距房屋頂棚不得少于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風吹來的東北方向。

④排煙管道上面不得烘晾衣物等易燃物品,取暖設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揮發(fā)的有毒物質。

⑤封火時清出的沒有燃盡的燃煤應清出室外,并用清水將未燃盡燃煤熄滅。

⑥進行安全教育杜絕燙傷、煤氣中毒等事件發(fā)生,并進行突發(fā)事件發(fā)生的醫(yī)療搶救、緊急處理教育。

3、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①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的方針。以專業(yè)安全知識為內容用行政獎勵、法律、法規(guī)為手段,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確自己安全生產責權、利的關系,以達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強專業(yè)安全知識、技術的日常教育與培訓,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訓進行教育,對照法律!法規(guī)認真地進行分析、討論。將安全法律、法規(guī)逐件公示在安教宣傳欄中。積極組織各類管理人員,參加好的安全講座和參觀受表彰表揚的項目工程。通過重視人員的管理、機制的建立、系統的完善、營造出施工企業(yè)的安全文化。

②明確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在施工中,明確安全控制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點。明確施工安全的承諾與目標,要編制工程項目安全計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工程項目部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財力、物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

③抓好施工前與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產生于生產過程中,必須要以“預防為主”,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監(jiān)督與管理。施工前,要循序漸進,分步驟、分階段地進行。

三、建立安全預警機制

(一)抓好施工現場安全綜合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必須對各方面進行綜合管理:

1 、安全管理與文明施工相結合

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辦公、宿舍、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場地圍護、環(huán)境衛(wèi)生等按有關要求、標準組織施工,做到宿舍與施工現場分開:工地設置文化室、宣傳欄、乒乓球室等文化娛樂設施,并配置保健藥箱,有利于工人生活、休息。同時也提高了施工安全綜合管理。

2 安全管理與安全考評相結合

實行施工現場安全考評。采取對項目經理、管理人員、工人進行定期安全考核。對達不到要求的進行教育批評、直至辭退。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管理人員經常進行檢查,作業(yè)人員自查、班組互查、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各個單位、各個崗位、各個部位,達到施工現場綜合考評的全面要求。并在工地出入口處設置“五牌一圖”,履行安全職責,接受社會和上級的監(jiān)督考評。

3 安全管理與激勵機制相結合

我們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項目管理辦法,并與獎罰制度掛鉤,形成有利于安全管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我們采用競賽、表彰、獎勵、升降等有效的激勵機制,更好地鼓勵項目經理、管理人員、作業(yè)工人從不同層面上抓好安全生產,重視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紀律。再輔之以宣傳教育,在“指導、監(jiān)督、獎罰、教育”的共同作用下,糾正施工現場習慣性違章現象,形成一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良好氣氛。

(二)安全警示

1、安全色

①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②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

③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標志

①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②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及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③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④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底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三)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經理部應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員應持證上崗,保證項目安全目標的實現。

1、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對象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主要以施工活動中的人力、物力和環(huán)境為對象,建立一個安全的生產體系,確保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2、抓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關鍵部位,控制傷亡事故

在項目施工中,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是整個安全工作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總包單位要建立健全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交底等制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應層層負責,項目經理要負主要責任。

傷亡事故大多發(fā)生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坍塌、機械和起重傷害等方面。所以對腳手架、洞口、臨邊、起重設備、施工用電等關鍵部位發(fā)生的事故要認真地分析,找出發(fā)生事故的癥結所在,然后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消滅和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四、嚴格市場準入,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建筑施工生產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發(fā)段。這不僅使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遭到巨大損失,還給企業(yè)和行業(yè)的發(fā)展帶來負面影響,甚至對社會穩(wěn)定和國民經濟發(fā)展都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對于安全事故的分類及處理,國家有明文規(guī)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場準入的門檻太低了。通過對安全事故的統計,現在項目施工時在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上不能實現同步。建筑業(yè)市場競爭比較激烈,壓低造價是主要的手段。為了降低成本,就只能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費、利潤中壓榨,這就影響了生產中安全措施費的投入,使得安全防護不到位,不僅不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而且如果事故發(fā)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五、結語

總之,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是個系統工程,施工現場點多面廣,規(guī)模宏大,是一項重要的、長期的、艱巨的任務,而且時代在發(fā)展,社會在進步,情況在變化,要求在提高。針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圍廣、原因多、突發(fā)性強的特點,建筑施工企業(yè)應該消除僥幸心理,保證防患于未然,從提高思想認識,完善管理機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實到人到點燈方面,著力構建確保安全生產體系,這樣施工安全事故必將大大減少,這對保證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經濟效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4篇 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施工的,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活動。

第三條 市和區(qū)、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施工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jiān)督。

市和區(qū)、縣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 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應當采取先進、科學的安全施工技術,推廣先進的安全防護設施,促進施工安全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第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建設工程施工活動。

第七條 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發(fā)現有影響施工安全的問題時,責令改正。

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檢查時,應當出示行政執(zhí)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章 安全責任

第八條 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制度。建設單位確定施工單位后,應當向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理施工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未辦理施工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fā)施工許可證。

建設單位應當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并取得安全施工資格證書的單位施工。未取得安全施工資格證書的施工單位不得承攬建設工程。

第十條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一條 拆除房屋及構筑物,建設單位或者拆遷人應當選擇取得安全施工資格證書的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對建設施工用地設置符合規(guī)定的實體圍檔。臨近主干道和市容景觀道路的建設施工用地的圍檔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路段的圍檔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保證建設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條 監(jiān)理單位應當將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納入監(jiān)理范圍,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設施等資料,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施工單位應當對與施工現場相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市政、公用、電力、通訊等設施進行安全防護。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必須依法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建立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yè)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yè)的施工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項目經理是本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分包范圍內的施工現場安全向總承包單位負責。

建設工程未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現場的安全由各施工單位分別負責,由建設單位統一協調。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按照規(guī)定取得職業(yè)證書后,應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訓。

施工單位應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崗位。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安全檢查考核制度,定期組織全面檢查或者專項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必須為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負責支付保險費;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為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負責支付保險費。

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第三章 施工現場管理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后10日內,報請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經檢查不合格的,不得繼續(xù)施工。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配備與施工規(guī)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技術人員。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專職安全技術人員按照規(guī)定獨立行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對于下列施工作業(yè)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一)基礎施工和地下工程施工;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基坑支護以及模板工程;

(三)垂直運輸機械設備、腳手架、架設機具的拆裝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四)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除;

(五)其他危險作業(yè)。

第二十五條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應當符合安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

第二十六條 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含操作平臺及模板支撐)應當采用符合規(guī)定的工具和器具,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搭設,并用綠色密目安全網封閉。

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的孔、洞、口、溝、坎、井以及建筑物臨邊,應當設置圍檔、蓋板和警示標志,夜間應當設置警示燈。

第二十八條 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置工程平面布置圖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及監(jiān)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消防保衛(wèi)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接受群眾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施工現場內的地坪應當平整、硬化,道路應當堅實暢通。施工現場入口處應當設置長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和沖洗車輛污泥的設備。

施工現場應當保持排水系統暢通,不得隨意排放。

施工現場各種設施和材料的存放應當符合安全衛(wèi)生和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

第三十條 施工現場起重吊裝作業(yè)應當設置專業(yè)指揮人員,并禁止在起重物下作業(yè)。

第三十一條 施工現場各類塔式起重機、提升高度30米以上的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的拆裝,應當由具備拆裝資格的單位承擔。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為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用品。

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和施工現場應當采購、使用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制。

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施工單位或者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抽檢,發(fā)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應當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現場。

第三十四條 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應當指定專人指揮,拆除現場的周圍應當設置圍欄,對危險區(qū)域或者危險部位的拆除應當設專人監(jiān)護。

第三十五條 施工現場應當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設施,嚴格明火作業(yè)管理。

第三十六條 施工單位的作業(yè)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yè)。作業(yè)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并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七條 施工現場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

施工現場發(fā)生重傷和死亡事故的,施工單位應當保護事故現場,繪制現場簡圖,做出書面記錄,并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施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做好施工安全記錄,建立安全資料檔案。安全技術資料應當設專人管理,做到及時、完整歸檔。

第三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由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采取混凝土硬地坪、出入口混凝土硬化、立面封閉處理等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應當在建設工程施工招標中單列,不得將其作為招標投標競價條件。

第四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保護工作。

第四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生活區(qū)與施工區(qū)、加工區(qū)應當分離。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生活設施,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要求。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實施行政處罰。其中,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fā)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

依法被吊銷資質證書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

第四十三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選擇無安全施工資格證書的施工單位施工的;

(二)確定施工單位后未辦理施工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的;

(三)在開工前未對建設施工用地設置符合規(guī)定實體圍檔的;

(四)涉及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未委托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

(五)建設單位不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

第四十四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無安全施工資格證書而承攬建設工程施工的;

(二)對建設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三)未按期報請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的;

(四)違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的。

第四十五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發(fā)生施工傷亡事故后隱瞞不報或者謊報、破壞事故現場、拒絕接受調查的,責令停工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并降低資質等級。

第四十六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責令停工,并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交通、水利等專業(yè)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有其他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四十九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紅線管理辦法

一、總 則

第1條 為加強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對建設管理、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的責任追究制度,及時發(fā)現并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程目標實現,制定本辦法。

第2條 根據我建設工程實際,確定營業(yè)線、隧道和移動模架及運架梁施工作為現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點,制定紅線范圍,進一步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第3條 營業(yè)線、隧道和移動模架及運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參建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建立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在工程實施中各負其責。

第4條 各工程指揮部、合資鐵路公司(以下簡稱“項目管理機構”)應根據本辦法要求,進一步細化營業(yè)線、隧道和移動模架及運架梁施工紅線管理措施,確保及時發(fā)現并消除現場施工安全隱患。

第5條 對違反紅線范圍的,必須予以最嚴格的責任追究。對違反建設管理紅線的,由路局建設處根據本辦法對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予以責任追究;對違反施工管理紅線的,由項目管理機構對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予以責任追究。

二、紅線范圍

第6條 本辦法所列安全紅線是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險情,應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條款。對施工管理紅線,分a類紅線和b類紅線,a類紅線指嚴重安全隱患或險情,b類紅線指一般安全隱患。

第7條 建設管理紅線

1.未按照相關要求對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進行資質審查,未審查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員是否滿足投標承諾和有關規(guī)定。

2.未制定營業(yè)線、隧道和移動模架及運架梁施工安全相關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3.未組織施工圖審查、技術交底和審批開工報告。

4.未組織對重大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

5.在建設過程中未認真執(zhí)行“五定、三統一、一負責”等日常檢查制度。

6.未對施工和監(jiān)理等單位違反紅線管理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第8條 施工管理紅線

根據施工現場實際,結合我局相關管理制度,確定營業(yè)線、隧道和移動模架及運架梁施工安全紅線范圍如下。

(一)營業(yè)線施工

1.a類紅線

(1)未與運營單位簽訂安全協議。

(2)無路局施工計劃或超計劃施工。

(3)施工項目負責人未按規(guī)定到現場把關。

(4)施工單位未按規(guī)定設置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

(5)大型機械鄰近既有線施工未做到一機一人專職防護,來車時未提前停止作業(yè)。

(6)自輪運轉設備上道未做到 “三項設備”性能良好。

(7)靠近既有線的材料、機具未按規(guī)定堆放造成侵限。

(8)達不到開通條件,冒險放行列車。

2.b類紅線

(1)有關施工人員未經營業(yè)線施工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的。

(2)施工組織方案沒有專項安全措施、安全預案內容。

(3)施工準備不充分或準備過頭。

(4)防護員未帶齊防護備品,靠近既有線施工未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帶(繩)。

(5)作業(yè)人員未穿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

(6)作業(yè)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下道。

(7)勞務工沒有正式職工帶領單獨上道作業(yè)。

(8)自輪運轉設備裝載料具未按規(guī)定裝載加固。

(9)既有線進行基坑、土方、管道、電纜溝開挖沒有設備管理單位人員配合、監(jiān)督,無防護措施。

(二)隧道施工

1.a類紅線

(1)未規(guī)范編制應急預案和配備報警、救援、逃生等設施,未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逃生教育。

(2)沒有制定超前地質預報實施細則、配備超前地質預報設備和認真實施超前地質預報。

(3)沒有制定監(jiān)控量測實施細則、安排專業(yè)測量人員和認真實施監(jiān)控量測。

(4)擅自變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或變更審批手續(xù)不規(guī)范、安全防范措施不當。

(5)隧道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地質突然變差而不及時提請設計變更繼續(xù)進行施工。

(6)未嚴格按照工藝標準控制:仰拱未及時施作,距掌子面距離ⅲ級圍巖超過90m,ⅳ級超過50m,ⅴ級及以上圍巖超過40m;二襯未及時施作,距掌子面距離ⅰ、ⅱ圍巖超過200m,ⅲ級圍巖超過120m,ⅳ級及以上圍巖超過90m;ⅳ級、ⅴ級圍巖初期支護未緊跟掌子面。

(7)未對進(出)洞施工、不良地質、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初支侵限、二襯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規(guī)定組織審查和審批。

(8)隧道洞門工程不及時施做,洞門邊坡存在安全隱患。

(9)火工品存儲、運輸及使用等環(huán)節(jié)存在嚴重漏洞。

2.b類紅線

(1)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未經專業(yè)培訓和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上崗。

(2)臨時設施未避開不良地質處所,不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風及安全衛(wèi)生和環(huán)境保護要求。

(3)開工報告未經審核批準擅自開工;施工前未向施工人員交底。

(4)專職安全人員不到位或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

(5)用電設備未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6)隧道工程施工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惡劣,通風和照明條件不足。

(7)洞內堆放易燃物品。

(三)移動模架施工

1.a類紅線

(1)移動模架橫移、縱移過程中,未設專人監(jiān)視系統的平衡狀態(tài),千斤頂工作不平穩(wěn),系統打開后左、右不對稱,行走速度不均勻,未防止對前支腿墩柱產生過大力矩。

(2)張拉預應力混凝土鋼筋時,預應力張拉區(qū)無明顯標志,構件兩端站人。預應力孔道壓漿時,壓漿設備不良,可能造成噴漿傷人。

2.b類紅線

(1)對液壓系統運行情況,未設專人看護,發(fā)現異常情況未立即停機檢查。

(2)每套移動模架,未按照高空作業(yè)要求,設置高度不低于1.0米永久性欄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3)特殊工種未經過安全培訓,未做到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

(4)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

(5)夜間作業(yè)未設置充足的照明。

(6)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自動報答、信號裝置未做到完好齊全。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

(7)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未安排電工,無人監(jiān)護。施工臨時用電現場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和三級保護。

(8)當風力達到6級時,未停止露天起吊、裝卸、高處作業(yè)、泵送混凝土等作業(yè)。

(9)按規(guī)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防護欄桿未綁扎牢固;未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fā)現問題未及時處理。

(10)高空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

(四)運架梁施工

1.a類紅線

(1)各型架橋機及配套設備如運梁車、架橋機、導梁、吊具等在出廠前、進場后未辦理施工許可,取得許可證。

(2)運梁過程中提梁、移梁、喂梁、落梁過程中,項目部(工區(qū))安質部長或以上管理人員未在施工現場進行把關。

(3)架橋機架梁作業(yè)時,抗傾覆穩(wěn)定系數小于1.3。過孔時,起重小車應處于不穩(wěn)定位置,抗傾覆系數小于1.5。

2.b類紅線

(1)運梁車馱運架橋機在高壓輸電線路下運行時或架橋機在高壓輸電線路下架橋作業(yè)時,高壓輸電線路距架橋機的最小安全距離不滿足要求。

(2)運梁車走行經過的橋涵和路基、便道等其他工況,不滿足運架梁荷載的要求。

(3)運架梁施工超速作業(yè)、夜間施工、五級及以上大風(暴雨)天氣作業(yè)。

三、責任追究

第9條 對項目管理機構違反第7條建設管理紅線之一的,予以全局通報,該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季度考核不能評優(yōu),并追究相關責任人。

第10條 對施工單位違反第8條施工管理a類紅線1次的,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予以黃牌警告,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對施工單位累計違反第8條施工管理a類紅線2次的,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關責任人。

對施工單位違反第8條施工管理b類紅線累計2次的,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對施工單位連續(xù)違反第8條施工管理b類紅線累計4次的,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予以黃牌警告,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對施工單位連續(xù)違反第8條施工管理b類紅線累計6次的,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關責任人。

第11條 對出現施工管理a類紅線1次而監(jiān)理單位沒有履行應有監(jiān)理職責的,對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對出現施工管理a類紅線累計2次而監(jiān)理單位沒有履行應有監(jiān)理職責的,對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予以黃牌警告,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對出現施工管理a類紅線累計3次而監(jiān)理單位沒有履行應有監(jiān)理職責的,對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予以清退,并追究相關責任人。

對出現施工管理b類紅線累計2次而監(jiān)理單位沒有履行應有監(jiān)理職責的,對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對出現施工管理b類紅線累計5次而監(jiān)理單位沒有履行應有監(jiān)理職責的,對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予以黃牌警告,并追究相關責任人。

四、附 則

第15條 本暫行辦法由路局(建設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16條 各建設管理機構應根據本暫行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細化經濟考核措施,認真貫徹落實。

第6篇 建設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第一節(jié)土方開挖及基坑

挖土的一般規(guī)定:1、人工開挖時,兩個人操作間距保持2~3m,并應自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2、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工具梯,不應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3、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作業(yè)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作業(yè),且應至少保留0.3m厚,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設計標高4、在坑邊堆放棄土、材料和移動施工機械,應與坑邊保持一定距離,當土質良好時,距坑邊距離保持1m以外,且堆放高度不超過1.5m。

基坑(槽)邊坡的規(guī)定(深度在5m之內,包括5m):當土質情況良好、土質均勻、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標高時,可不加支撐。邊坡的坡度=高:寬。

基坑(槽)土壁垂直挖深規(guī)定:1、無地下水或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且土質均勻時,土壁不加支撐的垂直挖深不宜超過規(guī)定(表格)2、當天然凍結的速度和深度,能確保挖土的安全操作,對于4m以內深度的基坑(槽)開挖時可以采用天然凍結法垂直開挖而不加支撐。但對于干燥的砂土應嚴禁采用凍結法施工。3、黏性土不加支撐的基坑(槽)最大垂直挖深可根據坑壁的重量、內摩擦角、坑頂部的均布荷載及安全系數等進行計算。

基坑(槽)排水要求:1、明排水法:雨期施工時,應在基坑四周或水的上游,開挖截水溝或修筑截水堤,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槽內;基坑(槽)開挖過程中,在坑底設置集水井,并沿坑底周圍或中央開挖排水溝;根據地下水量大小、基坑平面形狀及水泵能力,集水井每隔20~40m設置一個,集水井的直徑或寬度一般為0.6~0.8m,集水井深度隨時保持低于挖土面0.7~1.0m。2、人工降水:人工降水的方法有:輕型井點、噴射井點、管井井點、深井泵及電滲井點等,現場根據土的滲透系數、降低水位的深度、工程特點及設備條件等確定。

基坑支護:1、圍護結構型式?;訃o體系一般包括兩部分:擋土體系和止水降水體系?;訃o結構一般要承受土壓力和水壓力,起到擋土和擋水作用。一般情況下圍護結構和止帷幕共同形成止水體系。但尚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圍護結構本身也起止水帷幕自成止水體系,另一種是圍護結構本身也起止水帷幕的作用,如水泥土重力式擋墻和地下連續(xù)墻。圍護結構型式主要可以分為下述幾類:(1)放坡開挖(2)懸臂式圍護結構(3)重力式圍護結構(4)內撐式圍護結構(5)拉錨式圍護結構(6)土釘墻圍護結構(7)其他型式圍護結構。2、止水、降水體系和排水措施。(1)止水帷幕及適用條件。在基坑圍護體系中常采用水泥止水帷幕截水。深層攪拌法水泥止水帷幕視土層條件可采用一排、兩排、或數排水泥攪拌樁相互疊合形成。相鄰水泥攪拌樁可搭接100mm左右。深層攪拌法水泥止水帷幕適用于粘土、淤泥質土和粉土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法水泥止水帷幕一般有兩種形式:○1單獨形成止水帷幕,采用單排旋噴樁相互搭接形成,或采用擺噴法形成○2與排樁共同形成止水帷幕。高壓噴射注漿法水泥止水帷幕適用于粘土、淤泥質土、粉土、砂土及碎石土等地基。采用深層攪拌法形成豎向水泥土止水帷幕比采用高壓噴射注漿法費用低,故能采用深層攪拌形成水泥土止水帷幕的應優(yōu)先考慮。高壓噴射注漿法的優(yōu)點是適用范圍廣。有時也采用素混凝土地下連續(xù)墻止水帷幕,常采用沖水成槽,素混凝土地下連續(xù)墻壁厚常為200~300mm。有的基坑工程需要設置水平向止水帷幕。水平向止水帷幕常采用高壓噴射注漿法或深層攪拌法形成。若基坑內已有工程樁,因深層攪拌法無法與工程樁密貼,故不能采用深層攪拌法。根據坑底浮力、或承壓水的頂托力、整體穩(wěn)定、抗坑底隆起分析確定封底水泥土厚度。(2)降、排水措施及適用條件。在基坑工程中,通過降、排水,使基坑土方開挖過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0m。若有承壓水,應使深部承壓水不致引起坑底突涌破壞。在降、排水過程中應不影響鄰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線的正常使用。降水措施常用井點降水。井點降水可根據基坑范圍、開挖深度、工程地質條件、環(huán)境條件等合理選擇井點類型。常用井點類型有單(多)層輕型井點、噴射井點和電滲法。為了使基坑開挖過程中基坑周圍地下水位下降較小,以避免地下水位下降對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影響,有時需設置回灌井點?;庸こ讨薪邓赡芤疠^大范圍內地下水位下降,特別是沒有設置止水帷幕的情況,地下水位下降將引起地面沉降。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成漏斗狀,地面沉降常常是不均勻的,將對基坑周圍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線帶來不良影響,嚴重的可導致道路破裂、建筑物和地下管道破壞,影響使用。3、基坑工程監(jiān)測。(1)在基坑工程中需進行的現場測試需要項目及測試方法(見表),在制定監(jiān)測方案時可根據監(jiān)測目的選定。(2)作好施工監(jiān)測工作是實行信息化施工的前提。施工監(jiān)測要點如下:根據具體工程特點,制定監(jiān)測方案,包括:監(jiān)測項目、測點數量、測點布置和監(jiān)測頻率,以及監(jiān)測項目報警值;嚴格按照監(jiān)測方案實施監(jiān)測,并及時將監(jiān)測報告送交監(jiān)理、設計和施工技術人員,指導下一步施工,如發(fā)現險情應立即報告。嚴格按照監(jiān)測方案實施監(jiān)測,并及時將監(jiān)測報告送交監(jiān)理、設計和施工技術人員,指導下一步施工,如發(fā)現險情應立即報告。對測試結果應綜合分析。發(fā)現險情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實施施工組織應急措施。監(jiān)測工作結束后應提交施工監(jiān)測總報告。

深基坑工程:1、深基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測等單位進行設計交底。2、深基坑工程設計應當按照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設計程序和規(guī)定向建設單位提交規(guī)范的設計文件。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計算書、圖紙和其它文字資料等,并明確以下內容:對周圍環(huán)境保護和避免損害相鄰設施的技術要求和措施;基坑安全等級和結構、環(huán)境變形的允許值、臨界狀態(tài)報警值;對施工組織、開挖程序、監(jiān)測內容提出具體要求。3、深基坑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設計文件、勘察報告及環(huán)境資料,結合工程實際編制施工方案。4、施工方案應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進行論證,并形成專家組書面論證意見,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批準,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5、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監(jiān)測單位進行基坑開挖條件驗收,未經驗收通過的,基坑不得開挖。6、基坑開挖后,施工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工程施工,嚴禁基坑長時間暴露。

盾構施工:1、在盾構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安全專項方案和措施。2、必須建立供、變電,照明、通信聯絡、隧道運輸、通風、人行通道、給水、排水的安全技術措施。3、必須制定盾構機進洞、盾構機推進開挖、盾構機出洞三個盾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保護措施。4、必須編制盾構施工的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急救物品和設備。5電纜頭的拆除與裝配,必須切斷電源進行作業(yè)。6、動力盤的接地線必須可靠,并經常檢查。7、禁止同時啟動二臺以上電動機,連續(xù)啟動二臺以上電動機時,必須在第一臺電動機運轉指示燈亮后,方可啟動下一個電動機。8、盾構機出土皮帶運輸機應設防護,并有專人管理。9、利用電瓶車作牽引時司機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駕駛,并按照約定信號進行拖運。10、出土車應設專人指揮引車,在軌道終端,必須安裝限位裝置。11、班前必須檢測盾構機頭部可燃氣體濃度,定期檢測有毒氣體濃度,并作好記錄。12、上層采用凍結法施工時,必須以適當的方法測定溫度,掌握土層凍結的狀態(tài),并對附近的建筑物或地下埋設物采取防護措施。

第二節(jié)模板工程

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其內容主要包括:1、該工程現澆混凝土工程的概括2、擬選定的模板類型3、模板支撐體系的設計計算及布料點的設置4、繪制模板施工圖5、模板搭設的程序、步驟及要求6、現澆混凝土時的注意事項7、模板拆除的程序及要求。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由施工企業(yè)技術部門及相關部門審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審批后,由工程項目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簽字認可后方可實施。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方案應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進行論證,并形成專家組書面論證意見。模板及其支架的設計應考慮下列各項荷載(見表):1、模板及支架自重2、新澆混凝土自重3、鋼筋自重4、施工人員及施工設備荷載5、振搗混凝土時產生的荷載6、新澆注混凝土對模板側面的壓力7、傾倒混凝土時產生的荷載8、鳳荷載。

模板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資料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現場施工負責人應向有關人員作安全技術交底,特別是新的模板工藝,必須通過試驗,并培訓操作人員。安全技術交底應具有時效性、針對性。

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1、模板安裝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模板工程設計的材質,施工方案和工序進行施工,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2、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要根據高空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操作和防護,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層及二層以上,周圍應設安全網和防護欄桿。3、臨街及交通要道地區(qū)施工應設警示牌,避免傷及行人4、操作人員不許攀登模板,不許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狹窄而無防護欄的模板面上行走。5、高處作業(yè)架子上,平臺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工人所用工具,模板零件應放在工具袋內,以免墜落傷人。6、雨季施工,高聳結構的模板作業(yè),要安裝避雷設施,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宜進行太快模板拼裝和吊裝作業(yè)7、木模板應遠離火源堆放。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進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電作業(yè),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8、模板支撐不能固定在腳手架或門窗上,避免發(fā)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模板拆除:1、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見表)側模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壞后,方可拆除,梁板等現澆結構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2、在拆模過程中,如發(fā)現實際混凝土強度并未達到要求,應暫停拆模,經妥當處理,實際強度達到要求后,方可繼續(xù)拆除。3、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根據模板設計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模板設計無規(guī)定時,應嚴格遵守從上而下的原則,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4、拆模人應站一側,不得站在模板下方,幾個人同時拆模應注意相互間的安全距離。禁止拋擲模板5、拆模時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或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送到指定的地點集中堆放或清理歸垛。

模板工程檢查與驗收資料:1、模板及其支架的形狀,尺寸和相互位置必須正確如實填寫,并由技術負責人根據《模板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進行檢查驗收。2、模板工程必須具有足夠的剛度、強度和穩(wěn)定性,安裝完畢后,由技術負責人按照設計要求,對模板工程的材料規(guī)格、接頭方法、間距及剪刀撐設置等進行詳細檢查,并依《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進行評分。3、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施工班組應逐條整改,并填寫隱患整改反饋單,報請技術負責人復檢,確保模板工程符合混凝土質量要求及施工安全要求后,技術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進行混凝土施工。4、拆模前,應送拆模試塊(與結構同條件養(yǎng)護)到檢測單位試壓,當混凝土強度達到拆模強度要求時,必須辦理拆模申請,報請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拆模。拆?;炷猎噳K抗壓報告單及拆模申請書一并歸入這部分檔案中。

第三節(jié)高處作業(yè)

一般要求:1、高處作業(yè)場所應配備安全警示標志2、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3、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4、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現場必須填寫《安全防護設施臨時拆除或變動報審表》5、進行搭設與拆除作業(yè)時,應設警備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6、遇到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7、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guī)范進行。8、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部件應進行經常檢查,發(fā)現受力桿件變形,鋼絲繩斷絲、起毛、斷股,作業(yè)人員隨意拆除防護設施等情況應立即糾正和恢復。

操作平臺:1、移動式操作平臺。(1)移動式操作平臺的構造一般采用梁板結構的形式。以直徑48mm、壁厚3.5mm的腳手架管件扣件進行操作(2)平臺的次梁間距應不大于400mm。臺面應滿鋪(如用木板,厚度應不小于50mm)并進行固定,使其不松動(3)移動式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超過規(guī)定應進行穩(wěn)定性驗算,并采取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4)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配置步距不大于400mm的攀登扶梯(5)對于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結合處應連接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不得超過80mm(6)移動式操作平臺本身必須保持正直,不得有彎曲現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在傾斜或移動狀態(tài)時上下人,不得載人移動。2、懸挑式鋼平臺。(1)懸挑式鋼平臺應按現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施工組織設計(2)懸挑式鋼平臺的擱置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3)斜拉趕或鋼絲繩,構造上宜兩邊各設前后兩道,兩道中的每一道均應作單道受力計算;(4)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huán)。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huán),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huán)。吊環(huán)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5)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6)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擋腳板、圍網或防護擋板;(7)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持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臨邊作業(yè):1、臨邊防護用的欄桿立柱和上下兩道橫桿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2、坡度大于1:2.2的層面,防護欄桿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3、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4、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扎固定5、建筑施工現場,以下三種情況必須設置防護欄桿:(1)基坑周邊、尚未裝欄板的陽臺、料臺與各種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樓層邊,以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2)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邊防護欄桿;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的進度安裝正式欄桿或臨時欄桿;梯段旁邊應設置兩道欄桿,作為臨時護欄(3)垂直運輸設備如: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等與建筑物相連接的通道兩側邊,需加設防護欄桿。欄桿的下部還必須加設擋腳板、擋腳竹笆或金屬網片。6、鋼管欄桿及欄桿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7、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guī)格,以電焊固定。8、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cm螺栓與竹、木桿件栓牢)。(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9、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向干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10、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11、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12、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掛滿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洞口作業(yè):1、洞口類型:(1)板與墻的洞口(2)電梯井口(3)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4)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5)物料提升機上料口2、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措施。3、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4、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5、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6、物料提升機上料口,應裝設有聯鎖裝置的安全門,同時采用斷繩保護裝置或安全??垦b置;通道口走道板應平行于建筑物滿鋪并固定牢靠,兩側邊應設置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桿和擋腳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7、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8、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9、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于20cm。10、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11、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時,還應加設明顯的標志。如有臨時性拆移,需經施工負責人核準,工作完畢后必須恢復防護設施。12、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地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13、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14、下邊沿至樓板或地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15、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攀登作業(yè):1、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yè),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2、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底部除須堅固外,還須采取包緊、釘膠皮、錨固或夾牢等措施,以防滑跌傾倒,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5度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欠檔。3、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次。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4、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度~45度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5、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6、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應加設防護籠,無法設置時,在爬梯一側懸掛上下固定的鋼絲繩,操作人員上下時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的攀登掛鉤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7、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鋼柱的接柱應使用梯子或操作臺。操作臺橫桿高度,當無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8m。8、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1/20,并應控制在10cm以內。9、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時,對于三角形屋架應在屋脊處,梯形層架應在兩端,設置攀登時上下的梯架。屋架吊裝以前,應在上弦設置防護欄。并預先在下弦掛設安全網;吊裝完畢后,即將安全網鋪設固定。

懸空作業(yè):1、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度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并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應搭設懸空作業(yè)中所需的安全設施。2、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3、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官道上站立和行走。4、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操作平臺。5、支設懸挑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按要求進行防護。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6、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7、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操作。8、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9、澆注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10、澆注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角對稱地相向進行。澆注儲倉,下口應先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11、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12、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架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交叉作業(yè):1、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2、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3、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4、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廓。

第四節(jié)腳手架

一般要求: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不適合高處作業(yè)人員不得上腳手架操作;2、搭拆腳手架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護鞋;3、腳手架在搭設前,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于高層或異性腳手架,應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現場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才能搭設;4、未搭設完的腳手架,腳手架搭設完畢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固定、架設模板支架及混凝土泵送管等,嚴禁懸掛起重設備;6、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7、臨街搭設的腳手架外側應有防護措施,以防墜物傷人;8、搭設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9、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霧天氣不得進行腳手架搭拆作業(yè);10、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應定期對腳手架及其地基基礎進行檢查和維護,特別是在下列情況下,必須進行檢查:(1)作業(yè)層上施工加荷載前;(2)遇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后;(3)寒冷地區(qū)開凍后;(4)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月。11、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的接地、避雷措施,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鋼管腳手架上安裝照明燈時,電線不得接觸腳手架,并要做絕緣處理。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一)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分類:1、普通腳手架:指8層以下、高度在24m以內的建筑物施工搭設的腳手架。2、高層建筑腳手架:指8層及8層以上、高度超過24m,50m以內的建筑物施工搭設的腳手架,超高層腳手架:高度超過50m的腳手架。(二)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構造:1、腳手架立桿橫距,裝修施工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里端距墻面的距離比結構施工腳手架大2、腳手架立桿跨距3、腳手架的地基處理。落地腳手架須有穩(wěn)定的基礎支撐,以免發(fā)生過量的沉降,特別是不均勻沉降,引起腳手架的倒塌,對腳手架的地基應滿足以下要求:(1)地基應平整夯實;(2)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積水浸泡地基。4、腳手架的放線定位、墊塊的放置。根據腳手架立桿的位置,進行放線。腳手架的立桿不能直接立在地面上,立桿下應設底座或墊塊,具體要求如下:(1)普通腳手架:墊塊宜采用長2.0m~2.5m,寬不小于200mm,厚50~60mm的木板,垂直或平行于墻放置,在外側挖一淺排水溝。(2)高層建筑腳手架:在基礎上加鋪道渣、混凝土預制塊,其上沿縱向鋪放槽鋼,將腳手架立桿底座置于槽鋼上,采用槽鋼來支撐立桿底座。5、連墻件設置要求。(1)h<24m的腳手架宜用剛性連墻件,亦可用拉筋加頂撐,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2)h≥24m的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嚴禁使用柔性連墻件;(3)連墻件宜優(yōu)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4)連墻件的設置數量應滿足要求;(5)連墻件應從第一步縱向水平桿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采取其他可靠措施;(6)連墻件的設置位置宜靠近主節(jié)點,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大于300mm;(7)在建筑物的每一層范圍內均需設置一排連墻件;(8)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且所設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4m(2步)或建筑物的層高;(9)連墻件的連槍桿或拉筋宜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應向外向下斜連接(10)剛性連墻件的做法:連墻件與預埋件焊接而成。在現澆混凝土的框架梁、柱上留預埋件,然后用鋼管或角鋼的一端與預埋件焊接;用短鋼管、扣件與鋼筋混凝土柱連接;用短鋼管、扣件與墻體連接(11)柔性連墻體的做法:拉接和頂撐必須配合使用,其中拉筋用直徑為6mm的鋼筋或直徑為4mm鉛絲,用來承受拉力;頂撐用鋼管或木塊,用以承受壓力。6、剪刀撐設置:(1)高度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從底到頂連續(xù)的剪刀撐,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間距應不大于15m;(2)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整個外側立面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3)每道剪刀撐至少跨越4跨,且寬度不小于6m,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宜滿足要求。7、腳手板鋪設。(1)作業(yè)層上腳手板的寬度,除應考慮材料臨時堆放的位置外,還需考慮手推車的行走,其鋪設寬度滿足要求(2)作業(yè)層端部腳手板的一端探頭長度不超過150mm,并且板兩端應與支撐桿固定牢固;(3)裝修腳手架作業(yè)層上縱向腳手板的鋪設不得少于2塊;(4)當長度小于2m的腳手板鋪設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撐,但必須將腳手板兩端用鍍鋅鋼絲與支撐桿可靠捆牢。8、斜道搭設:(1)高度不大于6m的斜道,宜采用“一”字形斜道,高度大于6m的斜道,宜采用“之”字形斜道。(2)行人斜道的寬度應不小于1m,坡度為1:3;運料斜道的寬度應不小于1.5m,坡度為1:6。(3)斜道應附著腳手架或建筑物設置,在斜道拐彎處設平臺,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和擋腳板。(4)腳手板上每隔205mm~300mm應設一根厚20~30mm的防滑條。9、欄桿和擋腳板搭設。在腳手架中離地(樓)面2m以上鋪有腳手板的作業(yè)層,必須在腳手架外立桿的內側設置兩道欄桿和擋腳板,上欄桿的上皮高度為1.2m,中欄桿的高度居中,擋腳板高度應不小于180mm。10、腳手架封頂。(1)外排立桿必須超過房屋檐口的高度。若房屋有女兒墻時,必須超過女兒墻頂1.0m,若是坡屋頂必須超過檐口1.5m。(2)內排立桿應低于檐口底150~200mm。(3)腳手架最上一排連墻件以上的建筑物高度應不大于4m。(4)在房屋挑檐部位腳手架封頂時,挑出部分的高度不得超過兩倍立桿步距,寬度不超過1.5m;斜桿應在每根立桿上挑出,與水平面的夾角不小于60度,斜桿的兩端均交于腳手架的主節(jié)點處;斜桿間的距離不得大于1.5m;腳手架挑出部分最外排立桿與原腳手架的兩排立桿,至少設置3道平行的縱向水平桿。

碗扣式鋼管腳手架。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是一種多功能腳手架,他有以下特點:1、結構合理,解決了偏心距問題2、裝卸方便,安全可靠,勞動效率高,功能多3、不易丟失零散扣件。(一)雙排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按施工行業(yè)要求與施工荷載可組合成輕型架、普通型架、重型架三種形式。(二)單排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按作業(yè)頂層荷載要求,可組合成三種形式,分別適用范圍為一般外裝修、維護等作業(yè),一般施工,重型施工。(三)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搭設一般規(guī)定。1、碗扣式鋼管腳手架主要尺寸和搭設要求需符合要求2、碗扣式鋼管腳手架的搭設順序:安放立桿底座或立桿可調底座樹立桿、安放掃地桿安裝底層(第一步)橫桿安裝斜桿接頭收緊鋪防腳手板安裝上層立桿緊立桿連接銷安裝橫桿設置連墻件設置人行梯設置剪刀撐掛設安全網。3、連墻件設置(1)磚墻縫固定法:在砌筑磚墻時預先在磚墻縫內埋入螺栓,然后將腳手架框架用連接桿與其相連;(2)混凝土墻體固定法:按方案要求,預先在混凝土墻體埋入鋼件,外帶接頭螺栓,腳手架搭到此高度時,將腳手架框架與接頭螺栓固定;(3)膨脹螺栓固定法:在結構物上,按設計位置用植入膨脹螺栓,然后將框架與膨脹螺栓固定。

吊頂、抹灰施工滿堂腳手架。1、吊頂、抹灰施工滿堂腳手架構造參數見參考2、搭設時應先將地面整平夯實。立桿底座根據土質情況,鋪設厚度不小于50mm、有足夠支撐面積的墊板。3、搭設方法基本同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在四周應設抱腳斜撐,四側設剪刀撐,中間每隔四跨立桿沿縱長方向設一道剪刀撐,所有剪刀撐和斜撐均須有底到頂連續(xù)設置。對于高度大于4m的模板支架或垂直面設有斜支撐及剪刀撐的部位,其兩端與中間每隔四跨立桿從頂層向下,每隔兩步或按計算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4、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度~60度之間。5、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6、當腳手架高度在2m以上6m以下時,腳手板可以花鋪,但空隙不超過200mm,腳手板必須用鉛絲與小橫桿綁牢;腳手架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腳手架頂部臨邊也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腳手架應設人員上下爬梯。

懸挑式腳手架。在高層建筑施工中,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落地腳手架的高度一般不超過13層(40m),對13層(40m)以上的高層建筑應考慮分段搭設,一般采用懸挑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是將腳手架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懸挑支撐結構上,將腳手架的荷載全部或部分傳遞給建筑物的結構部分。懸挑式腳手架的懸挑支撐結構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按懸挑支撐結構的不同,可分為支撐桿式懸挑腳手架和挑梁式懸挑腳手架,目前使用較多的是挑梁式懸挑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最多可搭設20~30m高,可同時進行2~3層作業(yè)。1、懸挑腳手架的搭設順序:水平橫桿縱向水平桿雙斜桿內立桿加強短桿外立桿腳手板欄桿安全網上一步架的橫向水平桿連墻件水平橫桿與預埋環(huán)焊接。2、施工要點:(1)垂直控制。搭設時,嚴格控制分段腳手架的垂直度,第一段的垂直度偏差不超過1/400,第二、第三段垂直度偏差不超過1/200(2)腳手板鋪設。腳手架底層應鋪設厚木腳手板,其上各層可滿鋪薄鋼板沖壓成的穿孔輕型腳手板(3)安全防護措施。腳手架中各層均應設置護欄、踢腳板(4)挑梁式腳手架立桿與挑梁的連接。應在挑梁上焊150~200mm的鋼管,其外徑比腳手架立桿內徑小1.0~1.5mm,用接長扣件連接。同時,在腳手架立桿下部設掃地桿,以確保腳手架的穩(wěn)定(5)斜拉繩(桿)。應裝有收緊裝置,以便使拉繩(桿)收緊后能承擔荷載3、懸挑腳手架的檢查、驗收和使用管理。(1)腳手架分段或分布搭設完,必須按相應的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搭設使用和使用(2)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檢查,并及時清除腳手架上的垃圾和剩余料,注意控制荷載,禁止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過多的荷載。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一種專門用于高層建筑施工的腳手架,一般由架體結構(支架)、提升(爬升)系統、動力及控制系統、安全設備等組成。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類型:(1)挑梁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以固定站在結構上的挑梁為支點來提升支架。(2)互爬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相鄰兩支架互為支點交錯提升。(3)套管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通過固定框和活動框的交錯升降來帶動支架升降。(4)導軌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把導軌固定在建筑物上,支架沿著導軌升降。2、導軌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構造。導軌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由三部分組成:(1)支架(架體結構)。支架、導軌、連墻支桿座、連墻支桿和連墻掛板。(2)爬升機構。提升掛座、提升葫蘆、提升鋼絲繩、提升滑輪組。(3)安全裝置。防墜落裝置、導輪組、安全網、限位鎖等。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架體尺寸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1)架體高度不應大于5倍樓層高;(2)架體高度不應大于1.2m;(3)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8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5.4m;(4)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應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5)升降和使用情況下,架體懸臂高度均不應大于6.0m和2/5架體高度。(6)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應大于110m2 。4、附著升降腳手架的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豎向主框架提升設備處必須設置一個;(2)防墜落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其制動距離對于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不得大于80mm,對于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不得大于150mm;(3)防墜落裝置應有專門詳細的檢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確保其工作可靠、有效;(4)防墜落裝置與提升設備必須分別設置在兩套附著支承結構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須能獨立承擔全部墜落荷載。5、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安全防護措施應滿足以下要求:(1)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安全網(≥2000目/100cm2 )圍擋;密目安全網必須可靠固定在架體上,(2)架體底層的腳手板必須鋪設嚴密,且應用平網及密目安全網兜底。應設置架體升降時底層腳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構造,保持架體底層腳手板與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間隙,防止物料墜落;(3)在每一作業(yè)層架體外側必須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上桿高度1.2m,下桿高度0.6m)和擋腳板(高度180mm)(4)單片式和中間斷開的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在使用工況下,其斷開處必須封閉并加設欄桿;在升降工況下,架體開口處必須有可靠的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的措施。6、取得附著升降腳手架資質證書的施工單位實行年檢管理制度,發(fā)現嚴重問題一律注銷資質證書。7、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后必須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第五節(jié)臨時用電

施工現場用電組織設計。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中規(guī)定: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1)施工條件:施工圖及甲方提供電源情況;施工設備用電統計表;環(huán)境溫度(2)設計的內容和步驟:現場勘探;負荷計算;變壓器的選擇;導線截面的選擇;低壓電氣元件、類型、規(guī)格的選擇;繪制臨時供電施工圖;(3)安全用電技術措施。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手續(xù)。(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施工單位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封面上要注明工程名稱、施工單位、編制人并加蓋單位公章。(2)施工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中的要求(3)施工時要嚴格執(zhí)行審核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按圖施工。當需要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同樣需要報技術負責人批準;(4)施工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并經現場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供配電系統。在電源中性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系統中,將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供電系統中的零線或專用零線直接做電氣連接,稱為保護接零。它的作用是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帶電時,短路電流經零線而成閉合電路,使其變更單相短路路障,因零線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電流很大,一般大于額定電流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單相電路將使保護裝置迅速而準確的動作,切斷事故電源,保證人身安全。其供電系統為接零保護系統,即tn系統。保護零線是否與工作零線分開,可將tn供電系統劃分為tn-c、tn-s和tn-c-s-三種供電系統。

基本保護系統:1、設置漏電保護器(1)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開關應至少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做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2)開關箱中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段處安裝漏電保護器。(3)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4)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5)使用潮濕和有腐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2、安全電壓。安全電壓指不戴任何防護設備,接觸時對人體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損害的電壓。我國國家標準中的安全電壓值的等級有42、36、24、12、6v五種,同時還規(guī)定:當電器設備采用了超過24v時,必須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對以下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4c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3)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接地裝置。接地裝置有垂直埋設的和水平埋設的兩種基本結構模式。其中最常用的垂直接地體為直徑50mm、長為2.5m的鋼管是最為經濟合理的。但為了減少外界溫度變化對流散電阻的影響,埋入地下的接地體,其預面埋設深度不宜小于0.6m。

配電裝置。1、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房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照明線路接線宜接在動力開關的上側。3、開關箱應從末級分配電箱配電。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也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侵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其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6、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外。7、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體應作電氣連接。8、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各種電器應按規(guī)定的位置緊固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并且電器設備之間、設備與板四周的距離應符合有關工藝標準的要求。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10、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導線的型號及截面應嚴格執(zhí)行臨電圖紙的標示截面。11、各種箱體的金屬構架、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接線端子板連接。12、配電箱后面的排線需排列整齊,綁架成束,并用卡釘固定在盤板上,盤后引出及引入的導線應留出適當余度,以便檢修。13、導線剝削處不應傷線芯過長,導線壓頭應牢固可靠,多股導線不應盤圈壓接,應加裝壓線端子(有壓線孔者除外)。如必須穿孔用頂絲壓接時,多股線應刷錫后再壓接,不得減少導線股數。

配電線路。1、現場中所有架空線路的導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導線架設在專用電線桿上。架空線的導線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當架空線用銅芯絕緣線時,其導線截面不小于10mm2;當用鋁芯絕緣線時,其截面不小于16mm2;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的架空絕緣鋁線最小截面不小于35mm2,絕緣銅芯線截面不小于16mm2。3、架空線路的導線接頭;在一檔距內每一層架空線的接頭數不得超過該層導線條數的50%,且一根導線只允許有一個接頭;線路在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不得有接頭。4、架空線路相序的排列:共計12點

外電防護: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產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2、施工時各種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1kv以下為4m,1~10kv為6m,35~110kv為8m,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3、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產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外電線路電壓為1kv以下時,最小垂直距離為6m;外電線路電壓為1~35kv時,最小垂直距離為7m。4、對于達不到最小安全距離時,施工現場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可以增設屏障、遮攔、圍欄或保護網。并要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人員負責監(jiān)護。5、對于既不能達到最小安全距離,又無法搭設防護措施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必須與有關部門協商,采取停電、遷移外電線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室內導線的敷設及照明裝置。1、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采用瓷瓶、瓷夾或塑料夾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2、進戶線在室外處要用絕緣子固定,進戶線過墻應穿套管,距地面應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彎頭。3、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按圖施工,但鋁線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銅線截面不得小于1.5 mm2。4、金屬外殼的燈具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所用配件均應使用鍍鋅件,5.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內燈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線時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6、螺口燈頭及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1)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關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2)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7、各種用電設備、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8、室內的照明燈具應優(yōu)先選用拉線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高度為2~3m,與門口的水平距離為0.1~0.2m,拉線出口應向下。9、嚴禁將插座與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上設開關。

用電檔案。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八個方面內容: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審核、批準資料;2、修改施工現場用電組織設計資料;3、用電安全技術交底資料;4、施工現場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5、電氣設備試驗、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6、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表;7、定期檢查(復查)表;8、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第六節(jié)建筑機械

塔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1、起重力矩限制器2、起重量限制器3、起升高度限位器4、幅度限位器5、行程限位器6、風速儀7、障礙指示燈8、鋼絲繩防脫槽裝置9、吊鉤保險。

施工升降機。

物料提升機。

土方機械。土方機械的種類:1、推土機,主要用于進行短距離推運土方、石渣等作業(yè)2、鏟運機,可以在一個工作循環(huán)中獨立完成挖土、裝土、運輸和卸土等工作,還兼有一定的壓實和平整作用。鏟運機運土距離較遠,鏟斗容量較大,主要用于大土方量的填挖和運輸作業(yè)。3、裝載機。可用來裝載松散物料,同時還能用于清理、平整場地、短距離裝運物料、牽引和配合運輸車輛作裝土使用。如更換相應的工作裝置,還可以完成推土、挖土、松土、起重等多種作業(yè)。4、挖掘機。以開挖土石方為主的工程機械,主要用于開挖基坑、溝槽和取土等建設工程的土石方施工中,更換不同的工作裝置,可進行破碎、打樁、夯土、起重等多種作業(yè)。

樁工機械。樁工機械的種類:1、預制樁施工機械:(1)蒸汽捶打樁機(2)柴油錘打樁機(3)振動錘打樁機(4)靜力壓樁機;2、灌注樁施工機械:(1)轉盤式鉆孔機(2)長螺旋鉆孔機(3)旋挖鉆機(4)潛水鉆孔機電動機和鉆頭在結構上連接在一起,工作時電機隨鉆頭能潛至孔底。

混凝土機械?;炷翙C械有: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泵及泵車、插入式振動器、附著式振動器、振動臺。

鋼筋機械。鋼筋冷拉機、鋼筋冷拔機、鋼筋軋扭機、鋼筋切斷機、鋼筋調直機、鋼筋彎曲機

焊接機械。對焊機、電焊機、交流弧焊機、直流弧焊機

木工機械。圓盤鋸、電平刨(手壓刨)

其他機械。蛙式打夯機、離心水泵、潛水泵、泥漿泵、

第七節(jié)起重吊裝。

常用的索具和吊具:1、鋼絲繩。鋼絲繩的安全使用和管理:(1)選用鋼絲繩要合理,不允許超負荷使用;(2)經常保持鋼絲繩的清潔,定期涂抹無水防銹油或油脂。鋼絲繩使用完畢,應用鋼絲刷將上面的鐵銹、臟垢刷去,不用的鋼絲繩進行維護保養(yǎng);(3)鋼絲繩在卷筒上纏繞時,要逐圈緊密地排列整齊2、卡環(huán)??ōh(huán)又叫卸扣或卸甲,用于吊索、構件或吊環(huán)之間的連接,是起重作業(yè)中使用廣泛且較靈便的栓連工具??ōh(huán)分為銷子式和螺旋式兩種,其中螺旋式卡環(huán)比較常用。3、吊鉤吊鉤在使用中應注意:(1)在起重吊裝作業(yè)中使用的吊鉤、吊環(huán),其表面應光滑,不得有剝裂、刻痕、銳角、接縫和裂紋等缺陷(2)吊鉤不得補焊。4、鋼絲繩夾(卡扣)。鋼絲繩卡主要用來固定鋼絲繩末端或將兩根鋼絲繩固定在一起。常用的有騎馬式繩夾、u型繩夾、l型繩夾和壓板式繩夾。選擇繩夾時,必須使用u型螺栓的內側凈距等于鋼絲繩的直徑。

常用的起重機具。1、千斤頂2、手拉葫蘆3、電動卷揚機4、滑輪及滑輪組

構件和設備吊裝。吊裝作業(yè)應遵守“十不吊”的原則。即: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吊2、信號不清不吊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4、吊物上站人不吊5、埋在地下物不吊6、斜拉斜牽物不吊7、散物捆綁不牢不吊8、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不吊9、零碎物無容器不吊10、吊裝物重量不明不吊

第八節(jié)施工現場消防防火

特殊工種防火。1、電焊、氣割的防火。2、油漆的防火。3、木工操作間的防火。4、電工的防火。

倉庫的防火。

地下工程施工防火。

古建筑工程施工防火

高層建筑施工防火

冬季施工防火

鍋爐房防火。

第九節(jié)職業(yè)衛(wèi)生工程技術

防塵技術措施。1、水泥除塵措施:采用通風除塵系統2、木屑除塵措施;通風機3、金屬除塵措施

防毒技術措施。措施:1、用無毒或低毒物代替苯2、在噴漆上采用新工藝3、采用密閉的操作和局部抽風排毒設備4、在進入密閉的場所,如地下室、油罐等環(huán)境工作時,應戴防毒面具5、通風不良的地下室、防水池內涂刷各種反腐涂料或環(huán)氧脂玻璃鋼等作業(yè),應根據場地大小,采取多臺抽風機把苯等有害氣體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6、施工現場油漆配料房。應改善自然通風條件,減少連續(xù)配料時間,防止發(fā)生苯中毒和鉛中毒7、在較小的噴漆室內進行小件噴漆,可以采用水幕隔離的防護措施。

弧光輻射、紅外線、紫外線的防護

防止噪聲危害的技術措施。主要從三個方面著手:消除和減弱生產中噪聲源、控制噪聲的傳播、加強個人防護

防止振動危害的技術措施。1、隔振,就是在振源與需要防振的設備之間,安裝具有彈性性能的隔振裝置2、改革生產工藝3、戴好專用的防振手套

防暑降溫措施。

第7篇 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電網公司)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證電網安全可靠供電,結合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依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和南方電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安全生產監(jiān)督規(guī)定》、《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等有關標準、規(guī)程、規(guī)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一號令的精神,結合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具體情況而制定。

1.3 本辦法適用于南方電網公司系統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所涉及的有關工程。凡是參與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單位和個人,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南方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和本辦法。

1.4 各子公司必須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安全工作與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同時進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漸達到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

1.5 負責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建設的項目單位(包括各級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下同)應實行以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體系,樹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責”的觀念。

1.6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通過不斷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科學預測,并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加以預防。

2 管理機構

2.1 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安全施工實行分級管理。南方電網公司為系統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歸口管理單位。各子公司作為項目法人單位,負責工作范圍內的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并負責指導各級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地級市和縣級供電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2 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要成立以各建設項目單位為主、參建單位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執(zhí)行相關的安全工作任務。

2.3 建設項目單位要確定承擔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安全監(jiān)察職能的機構或部門(以下簡稱安監(jiān)職能部門)。在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期間,各單位的三級安全網(企業(yè)、站隊(工區(qū))、班組(站所))可適當增加具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臨時安監(jiān)員。

3 責任制

3.1 南方電網公司:

3.1.1 制定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辦法。

3.1.2 監(jiān)督、檢查各建設項目單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2 建設項目單位:

3.2.1 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并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3.2.2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本單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統計及上報制度,制定反事故技術措施和安全勞動保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施工安全工作考核。

3.2.3 深入施工單位和施工現場,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安全工作;及時解決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對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施工安全沒有保證及存在質量問題時,有權責令停工整頓,限期整改。

3.2.4 審批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所制定的組織、技術和安全措施方案。

3.2.5 加強與項目所在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聯系;取得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安全工作的支持。

3.2.6 在招標文件中或確定施工承包單位時,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提出明確要求,并審查施工、勘測設計單位的安全資質等級;確保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

3.2.7 要求施工單位有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施工基礎條件,要求和協助施工單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協調解決各施工單位在交叉作業(yè)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3.2.8 參加施工單位對所發(fā)生死亡、群傷或其他影響較大的事故的調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督促改進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3 監(jiān)理單位:

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工程監(jiān)理工作中,要把對施工安全的監(jiān)理作為與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工程投資控制監(jiān)理同等重要的工作來考慮。

3.3.1 在編制工程監(jiān)理大綱、監(jiān)理規(guī)劃和監(jiān)理細則時,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特點和技術要求,制定具體的監(jiān)理內容、監(jiān)理措施和監(jiān)理辦法。

3.3.2 在工程監(jiān)理時,要在監(jiān)理記錄中反映對施工安全的監(jiān)理內容。對于監(jiān)理中發(fā)現的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現場安全要求,或施工人員存在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的行為,以及電力設備存在的不能滿足電力建設與安全運行的問題,有權提出監(jiān)理意見,予以糾正,并及時向建設項目單位和施工單位通報。

3.4 設計單位:

3.4.1 設計單位應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貫穿于設計工作的全過程;從方案制定到設備選型等方面,都要盡可能為安全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

3.4.2 工程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或電力行業(yè)的有關標準。并滿足反事故技術的要求,保證工程投產后的安全生產要求。

3.5 施工單位:

3.5.1 在承建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時,必須與建設項目單位簽定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承擔承建范圍內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3.5.2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

3.5.3 建立健全適應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保證和安全監(jiān)督體系,設立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

3.5.4 要設置現場安全專職或兼職人員,監(jiān)督本單位作業(yè)人員施工的全過程。派駐現場的工作負責人、工作監(jiān)護人、工程技術人員應通過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5.5 在開工前必須將編制的施工安全措施報建設項目單位,獲得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3.5.6 與建設項目單位協商解決施工中的重大安全問題,確定安全技術措施。

3.5.7 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guī)程的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3.5.8 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保證機械器具完好,對施工現場安全條件差,或不能保證安全施工的,有權拒絕施工,并向建設單位提出合理化建議,確保施工安全。

3.6 施工班(組)長:

3.6.l 領導本班(組)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定;模范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直接負責。

3.6.2 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根據本班(組)人員情況,合理分工,堅持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后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6.3 經常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檢查本班(組)工地現場安全情況和設備、工具完好情況,監(jiān)督檢查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加強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護,及時糾正習慣性違章和冒險作業(yè)。

3.6.4 組織本班(組)對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進行討論,對批準后的施工安全措施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

3.6.5 負責解決本班(組)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遇有嚴重或較大危險情況要停止施工,并報告上級部門,對于發(fā)生的事故,要負責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和安監(jiān)職能部門。

3.6.6 開工前要向全體施工人員交代清楚當天工作內容及危險因素和控制措施;嚴防發(fā)生意外。工作中要做到監(jiān)護職責到位。

3.7 施工人員:

3.7.1 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和措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3.7.2 正確使用、維護和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及防護用品,使用前后應進行檢查核對。對不熟悉的非本專業(yè)使用的工器具及新型機械,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方能操作,否則不得操作。

3.7.3 工作前應對施工現場迸行檢查,認真執(zhí)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將發(fā)現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工作負責人匯報;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3.7.4 認真參加安全日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施工措施建議,并自覺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程。

3.7.5 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糾正習慣性違章;有權拒絕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及違章操作的指揮。

3.8 安監(jiān)職能部門及其人員:

安監(jiān)職能部門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實行全過程安全監(jiān)察。

3.8.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和反事故措施、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

3.8.2 組織編制本單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規(guī)定、辦法和細則,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實施情況。

3.8.3 負責參與各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系制度建設,保證各項規(guī)定和措施的落實。

3.8.4 監(jiān)督、檢查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工作,協調解決施工中的重大問題。重點是監(jiān)察涉及設備、設施安全的技術狀況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狀況。對于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jiān)督通知書,限期整改。

3.8.5 參加與協助由本單位領導組織的事故調查,監(jiān)督“四不放過” 原則的落實,并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提出考核意見。

3.8.6 組織開展施工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對安監(jiān)人員和施工人員培訓工作。

3.8.7 安全監(jiān)督人員有權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安全情況,有權制止違章行為,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工作,并在形成事故調查結論中參與意見。

3.9 工地(班組)專(兼)職安全員:

3.9.1 認真貫徹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在安全監(jiān)督機構的領導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9.2 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工地施工場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況,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立即督促整改。

3.9.3 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者進行經濟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3.9.4 參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yè)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現場檢查施工條件,監(jiān)督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

3.9.5 協助領導做好施工安全宣傳、安全日活動布置和安全檢查工作,對于檢查的問題應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4 安全措施

4.1 安全技術措施

4.1.1 在編制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根據施工具體項目或分段編制),經單位領導批準后與施工同步執(zhí)行。

4.1.2 在保證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計劃中所需的安全工器具;應由安監(jiān)職能部門確認后方可購置。

4.1.3 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技術措施:停電(斷開電源)、驗電、掛接地線、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

4.2 安全組織措施

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和現場看守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制度,工作終結、驗收和恢復送電制度。

4.3 安全施工措施

4.3.1 所有建設與改造工程必須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須在開工前向全體施工人員交代清楚,否則不得開工。

4.3.2 重要的臨時設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多工種交叉作業(yè)、重大起重運輸作業(yè)、在運行區(qū)域內的帶電作業(yè)等工程,都必須在施工前編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實專責人負責,并經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批準后嚴格執(zhí)行。

執(zhí)行過程中應有專人把好安全關。

4.3.3 技術人員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項工程的主要危險點,并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護措施。

4.4 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南方電網公司制定的“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現場安全措施”。

5 安全檢查與例行工作

5.1 南方電網公司、各項目法人單位將不定期對安全施工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5.1.1 檢查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實了安全施工責任制;是否做到了“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

5.1.2 檢查施工管理:施工中是否執(zhí)行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級安全機構是否發(fā)揮了基本功能。

5.1.3 檢查施工安全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作業(yè),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查文明施工情況。

5.1.4 檢查事故處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

5.2 建設項目單位應派專人進駐施工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時反饋安全信息,必要時可下達習慣性違章作業(yè)處罰單,并上報有關部門。

5.3 地(市)、縣(市)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每月至少兩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質量檢查,發(fā)現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5.4 做好下列例行工作:安全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開工會和收工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

6 臨時工安全管理

6.1 各單位應制定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改造工程發(fā)包工程和臨時工管理制度,規(guī)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內容、應履行的審批程序和各有關方應承擔的責任。

6.2 加強對承包方的資質審查,依法簽定施工合同,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單位不準參加投標。

6.3 承包方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時,發(fā)包方管理人員或施工監(jiān)理人員應予制止,并根據合同進行處罰。

6.4 施工單位雇傭的臨時工應辦理用工手續(xù)。長期臨時工應經過體檢、安規(guī)培訓,考試合格后,依法簽定用工合同,方可錄用、上崗,并建立檔案。對于短期協助挖坑、立桿、放線等工作的農民工,施工單位應與被雇主(鄉(xiāng)、村或個人)簽訂勞動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6.5 臨時工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前,工作負責人應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交代清楚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及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預防措施。當臨時工從事有危險的工作時,必須在有經驗的專業(yè)人員帶領和監(jiān)護下進行。短期臨時工要有正式職工帶領工作。

6.6 長期臨時工應納入本單位職工范圍進行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應按國家規(guī)定和本行業(yè)管理標準執(zhí)行。

7 事故調查處理

7.1 工程建設項目單位應按《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農電事故調查統計規(guī)程》要求,對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和設備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及時上報。對于發(fā)生的特大、重大事故,人身死亡、兩人以上施工人員重傷和性質嚴重的設備損壞事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南方電網公司。

7.2 工程建設單位要會同施工單位共同作好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本著“四不放過” 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并形成準確完整的事故報告,向有關方面進行通報。

8 考核與獎懲

8.1 各建設項目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工作制定安全施工目標,定期逐級對施工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8.2 各單位要按照以責論處的原則制定安全施工獎懲辦法,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安全工作成績突出,有一定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罰。

8.3 南方電網公司將不定期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情況進行通報。

9 附則

9.1 各子公司可按本辦法,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補充規(guī)定。

9.2 本辦法用于加強南方電網公司系統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內部安全管理,規(guī)范安全工作行為,不作為處理和判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9.3 本辦法若與國家頒發(fā)的規(guī)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9.4 本辦法由南方電網公司計劃發(fā)展部負責解釋。

9.5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施工安全建設管理制度7篇

包括哪些施工安全建設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演練,以及安全檢查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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